当道德失效时,就需要法律来制裁
12月13日,武汉一公交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忽然有乘客要求中途下车,被司机拒绝后竟拿出辣椒水喷向司机,逼停公交车,目前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拘留。 (《@一手video》,12月18日)
近年来,发生过许多让人悲愤的案件,这些案件在法律上要么构不成违法犯罪,要么就是情节较轻,处罚不重,但是已经严重违背了道德与道义,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类似的案件屡次发生,显然道德已经对其形成不了约束,或者是道义对于这些素质低下的人已经失效,于他们而言,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为了追寻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不惜损害他们的利益,违背道德。
如有的人在高铁、火车等交通工具上不仅霸占他人的位置,还对他人进行辱骂,面对乘务人员的调解拒不服从,态度及其恶劣,影响其他乘客的正常休息,严重影响乘车环境;有的人在地铁或者火车上将垃圾随手乱扔,污染车间;有的人因自己坐公交时坐过站,要求司机在非停车点停车,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这些“小事”,在法律上惩罚不重,甚至不构成违法,但是已经严重损害他人的利益,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对于这些素质低下的人群,道德已经成为摆设,这个时候就急需法律来制裁。
虽然这些事情看起来小,但是却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很有可能引发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等案件,不得不管。法律部门应该引起重视,针对类似“小事”立法,严厉打击这种素质低下的行为,撤除安全隐患。 (文:啥妈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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