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无理由退房”需要法律支撑
时间:2021-05-30 22:46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无理由退房”是近几年一些房地产商推出的销售策略。尤其是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楼市遇冷,为吸引购房者,“无理由退房”更是被多家知名房企当作“破冰”利器。然而,不少消费者在退房时却遭遇有条件退房、无限期退款甚至拒绝退房。相关纠纷在多地发生,有的甚至闹上法庭。
  “无理由退房”为何难成为空谈,源于背后的“三无”尴尬。其一,一些房企缺乏营销诚意。在楼市遇冷的背景下,一些房企压本没有退房的诚意,只是将其当作吸引消费者的噱头。其二,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消费者往往被房企“无理由退房”的承诺冲昏了头脑,就抱着“反正能退”的心理草率购房。同时,疏于对相关证据的搜集整理,没有签订无理由退房协议书,导致日后退房被拒。其三,有关部门缺乏规范监管。“无理由退房”在国内并非新生事物,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出现,近年来每每楼市不景气,就会成为房企加码营销的“杀手锏”。相比之下,我们的市场监管则慢了不止一拍。“无理由退房”究竟该怎么退,很大程度上都是开发商自己说了算。
 
  应尽快建立起与“无理由退房”全流程相适配的监管规范,制定统一标准和通用细则,让“无理由退房”有规可循,有标可依,避免房地产商以“无理由退房”为幌子,给退房者“挖坑”“留坑”“藏坑”,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志彬)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