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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狗主人被刑拘 律师说法:为了一条狗值得吗?
时间:2018-11-07 09:35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杭州狗主人被刑拘 律师说法:为了一条狗值得吗?
 
  新闻报道
 
  一、新闻事件:2018年11月7日一则“杭州狗主人被刑拘 医生:孩子需要心理疏导”的新闻被热议,11月3日晚,杭州西溪永乐城,一条没有牵狗绳的宠物狗朝徐女士6岁的儿子狂吠,为保护孩子,她用脚驱赶狗,结果遭狗主人殴打。

律师说法:杭州狗主人被刑拘,为了一条狗值得吗?
 
  二、律师说法:
 
  1、梳理一下饲养宠物的法律规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2)《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中,饲养犬,个人只能饲养一只,且必须有许可证。
 
  2、分析一下新闻事件中的行为:
 
  (1)狗的行为:朝徐女士6岁儿子狂吠;
 
  (2)徐女士行为:用脚驱赶狗;
 
  (3)狗主人行为:殴打徐女士。
 
  3、结论:
 
  (1)徐女士作为6岁儿子的监护人,在儿子受到动物的恐吓时有义务保护,徐女士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
 
  (2)狗主人在发现自己狗恐吓他人非但没有制止,反而因为徐女士的驱赶狗的行为而殴打徐女士,本身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若徐女士构成轻伤,可狗主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若徐女士不构成轻伤,则仍然可以追究狗主人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三、思考建议:饲养动物一定要遵守相关法规,教唆或放纵动物咬人是违法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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