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后,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向苏稽派出所报警。苏稽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锁定了三名乘客的信息。
市中区公安分局苏稽派出所副所长李旭:“组织精干警力,开始对监控进行了详细的研判,发现了嫌疑人乘坐车辆信息,通过车辆信息进行锁定。”
就在民警寻找当事乘客的同时,昨天(1月14日)晚上9点多,这名动手打人的乘客蔡某红,来到了派出所交代情况。
当事人 蔡某红:“我们一起坐车的两个朋友给我打了电话,说因为那天晚上的事情,苏稽派出所在找我们。因为昨天,我在陪朋友处理了一些事情,我就说我马上过来,然后我就打了一个车到派出所来了。”
蔡某红告诉记者,自己今年61岁,五通桥区人,已经退休。事发当天,他和两个朋友在乐山城区喝酒后,打车到苏稽镇上打算喝第二轮,不料到了苏稽镇后,发现店铺已经打烊,于是他和朋友原车原路折返。不料在折返的过程中,因为酒精上了头,脾气变得暴躁,自己趁着酒劲做出了过激行为,动手打人。蔡某红再三告诉记者,自己平时脾气很温顺,因为这件事情,家人也狠狠说了自己,批评他动手打人太过分,他也很后悔自己当时的冲动之举。
当事人蔡某红:“希望各位观众要以我的行为引以为戒,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发生纠纷或矛盾,一定要和平的方式来妥善处理和解决。对这种过激的行为,我表示深深的遗憾和歉意,我也没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市中区公安分局苏稽派出所副所长李旭:“目前,市中区公安分局已经决定对蔡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他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说就是殴打他人,根据《治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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