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市环保局发布《2015年广安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同比2014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1)空气质量逐步改善。2015年,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80天,超标85天,达标率为76.7%。特别是自2015年9月以来采取系列铁腕治污措施,狠抓大气污染防治,PM10月均浓度由1月份的每立方米194.3微克下降至12月份的每立方米85微克,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2)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年主要流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嘉陵江、渠江)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95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3.7%。
(3)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全市5个城市的区域声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在较好水平,达标率100%;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均保持较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趋好,无超标现象。
(4)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广安区成功创建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6个区市县全部通过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加强了石漠化、地质灾害、水土流失治理,新增森林面积9.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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