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尾灯有苍蝇 车主起诉索赔76万(2)
时间:2018-04-10 21:44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被告奔驰公司认为,原告王先生如不能证明涉案车辆在出厂时就存在苍蝇,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被告代理人出示尾灯设计图,证明有缝隙。 摄/记者 周蔚
尾灯是否封闭?
质证环节,对原告提交的涉案车辆尾灯内存在苍蝇的视频,被告表示对其真实性认可,但对证明目的不认可,无法证明苍蝇是在原厂进入尾灯内的,也无法证明车辆存在质量瑕疵。
被告称,车灯不是奔驰公司生产的,只负责进行组装,通过4S店渠道进行销售,以前也没有消费者反映过类似问题,尾灯出现苍蝇是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正常现象。通过吸、夹、吹等方式就可以处理。
被告提交的尾灯设计图证明尾灯是开放设计,异物可以进入尾灯。且尾灯使用的是普通灯泡,普通灯泡容易发热,留有缝隙是为了散热,空气流通。而蚊蝇具有趋光性,所以尾灯出现苍蝇属正常现象。
对此,原告坚持称,尾灯是封闭的。
因涉案车辆不在北京,法庭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本案暂时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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