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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中国女孩在马来西亚“涉毒” 或面临死刑 设计好的路线(4)
时间:2018-04-26 12:45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凌君

  此外,“国内律师或家属单方面取得的证据不一定有效,除非得到马方的认可。”胡本俊说。

  也有女孩家属到马来西亚,寻求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帮助。“但领事馆只能帮我们推荐律师,还能帮忙去监狱里探视。”程蓉的弟弟说。因为依据外交政策,中国公民在外国触犯当地法律的,要按照当地法律处理,中国领事馆不能干涉其内政或审判。

  3名女孩一审被判死刑

  赵涵涉嫌贩毒被捕的消息,经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发至四川省公安厅,又层层下达到村里。接到消息时,赵涵的父亲觉得“天都塌了”。

  他不相信女儿会为了钱铤而走险,花大价钱在当地请了律师,案件一审预计今年5月开庭。“为了这个事花了将近40万,20多万都是借来的。”赵父说,老两口本已在家养老两年,如今重新外出打工,只留下9岁的小女儿在老家上学。

  其他女孩的家人和赵父的想法一样,都认为自家孩子对带毒之事全不知情。“多花钱在马来西亚请一个好律师”,是他们的共识。

  一名女孩的家人为其聘请了一位口碑颇好的当地律师,一审费用便高达30万元。但她的家人最终只支付10万元,“因为她的事欠了太多债,实在没钱了。”

  对于此类案件,这位律师有过胜诉经验。他和国内的法援律师共同商定了辩护策略:在国内收集有利证据,由律师移交给主控官;在女孩认罪的前提下,由主控官改变公诉罪名。“就是把罪名从39B的贩卖毒品,变成39A的拥有毒品。”法援律师胡本俊说,如果硬打官司,女孩很可能被判死刑,“所以我们选择了认罪保命。”

  2017年10月,这名女孩被判拥有毒品罪名成立,被处监禁14年。

  在律师的帮助下,2016年12月22日,收集了多项有利证据的郑嘉嘉一审被判无罪。但判决后,检方有14天上诉期。“如果第14天下午三点半,律师没有接到法庭的电话,那就代表我姐姐没事了。”郑的妹妹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

  为了迎接郑嘉嘉出狱,她的家人特意前往马来西亚。第14天上午,他们便退了酒店,还为郑嘉嘉备下水果和碘酒。“因为里面条件不好,她脚上又有伤口,在脏水里泡过后溃烂了。”

  那一天,被判无罪的郑嘉嘉已从监狱转移至移民局下属的扣留所。接近40度的高温下,家人在扣留所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直到下午三点左右,律师还是接到了法庭的电话:检方继续上诉,郑嘉嘉走不成了。

  2017年12月26日,郑嘉嘉案二审开庭,3名法官再次判其无罪。“但中国是二审制度,马来西亚是三审制度。只要检方继续上诉,就要走完三审程序。” 余家福说。而郑嘉嘉案二审宣判后,马来西亚海关当庭提出上诉。

  被捕至今,郑嘉嘉已在马来西亚的监所里生活了7年。余家福介绍,如果全部走完三审程序,通常需要6到10年。

  比郑嘉嘉处境更为不利的是程蓉。她和另外两名中国女孩一审被判死刑,目前正在上诉。

▲程蓉一审的法庭。▲程蓉一审的法庭。

  顽固的跨国犯罪团伙

  监狱里条件不好。郑嘉嘉在妹妹第一次去探望时,哭着乞求家人尽快救自己出去。“之前她吃的菜就是发臭的鱼,或者咸鱼,经常吃不饱。”郑嘉嘉的妹妹说,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家属每月可以交纳650马币(约合人民币1050元)为她们改善伙食。她只给姐姐买过几个月。“平常的电话费加生活费,基本要千百块马币一个月,实在很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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