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尤溪一八旬老人雇人砍伐自留山树木58株 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时间:2019-06-24 16:27 来源:三明中院 责任编辑:凌君
原标题:三明尤溪一八旬老人雇人砍伐自留山树木58株 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案例普法
5月29日,尤溪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的法官们走进管前镇后垅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该案被告人郑某已有85岁高龄,因自己盖房需要木料又担心刮风下雨时,屋后自留山上的树木会倾倒毁坏房屋,便雇人在该自留山砍伐树木58株。被告人郑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工采伐自留山上的林木,立木蓄积16.6762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因郑某犯罪时已满75周岁,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郑某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并依法没收涉案的58株林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被告人郑某及旁听村民进行了释法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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