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期间
玲玲按“进度”从
王先生这里领取“工资”
直到2016年底
天天出生
满月是举家团圆的好日子,
但对天天来说满月就意味着母子分离
因为按照父母双方的协议,
满月后妈妈就完成了她的“项目”
收尾款,关账,走人,从此互不打扰。
据玲玲讲,
离开孩子的这天上海一整天都飘着雨,
自己的心情似乎也和这天气一样阴沉。
天天百日那天,
妈妈特地从长春老家赶到上海,
在得到天天爸爸的同意后看了一眼孩子。
谁知这一眼就让她再也放不下了,
尽管知道代孕是错的,
但毕竟经过了十月怀胎、血肉相连,
原本只是为了赚钱的玲玲,
开始对孩子越来越舍不得。
于是两个月后,
玲玲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
想要争孩子的抚养权。
案子经过冗长的调查和审判,
一审、二审都驳回了玲玲的请求,
把天天判给了王先生,
但没过几个月,
玲玲再次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
这一次她要的是孩子的探视权。
这个案子一度让法院的法官们为了难,
从法理上讲玲玲是孩子的母亲,
天经地义可以探视孩子
但王先生的顾虑也不无道理,
由于天天的父母
没有婚姻,没有感情
更没有共同的亲戚和朋友
甚至连对方家住哪里都不知道
一旦玲玲在探视过程中
带着孩子一走了之
王先生该上哪儿去找孩子呢?
最终,法官们另辟蹊径
引入了第三人探视机制
玲玲必须在阳光中心社工的陪同下,才能和天天进行会面。这样一来,妈妈能一解相思之苦,也免除了爸爸的后顾之忧。
法院最终判决,
玲玲在第三方陪同的情况下,
每月对天天进行一次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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