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经相关部门反复工作,2020年7月,王某终于同意出院,但罗某仍拒绝把病房内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清理搬走,长期侵占医院的医疗资源。
2020年9月,天柱县人民医院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罗某某排除妨害,并在诉讼期间申请先予执行。
为尽快恢复医院的正常秩序,天柱县法院立执行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罗某某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材料,但其仍不配合。10月16日上午10时,执行法官和社区工作者进入现场强制执行,将罗某某放置在医院病房中的物品全部进行清理、登记,存放他处。臭气冲天、垃圾满地的病房重见天日,恢复了患者康复之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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