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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油价年内首降 油价全面回归“7”元时代
时间:2013-07-05 03:02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毛青青

国内油价年内首降啦,昨晚,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下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油价再次全面回归“7”时代。

   今日零时起,将下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汽油每吨下调310元,柴油每吨下调300元。其中,93号汽油每升降0.25元跌至7.54元,0号柴油每升降0.25元跌至7.38元。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公布了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

  93号汽油降至7.54元/升

  昨日,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3月27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汽油每吨下调310元,柴油每吨下调300元。其中,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9800元调整为9490元,柴油由每吨8975元调整为8675元。

  调整后,我市93号汽油由之前的每升7.79元跌至7.54元,降0.25元/升,97号汽油由之前的每升8.23元跌至7.97元,跌0.26元/升,这也是今年首次下调油价。

  违规涨价拨“12358”投诉

  市物价局表示,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执行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未执行配送的,在我市确定的最高批发价格基础上,批发企业按现行运杂费补贴标准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每吨300元。

  此外,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要强化成品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正常秩序。

  特别提醒:市民如发现有违规涨价行为,可拨打市价格举报热线“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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