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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曝与猪共处 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多管闲事”的机制
时间:2015-07-07 11:34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毛青青
  文/李子君
 
    近日,河南濮阳车子营村的小男孩洪波与猪同住的组图引起网友关注。据悉,该男孩家境贫寒,父亲靠养猪、蹬三轮养家;母亲疑有精神障碍,非打即骂,导致孩子身上满是伤疤;孩子一年四季都蜷睡在院子角落里,至今不会说话。地民政部门正商讨救助办法。(新京报网7月7日)
  父母怎样养自己的孩子,即使再疏于照顾,但终究是亲生父母,血浓于水,对于平日里这类虐童事件,外界似乎也不好干涉过多,就算是管了也没用。君不见,一个七岁的儿童,四季睡院中,母亲有精神病对其常打骂,身上满是伤疤,父亲常在外挣钱也不照顾,至今不会说话。这样的事件不禁让人愤怒且不解。
 
  而现实中,因为父母虐待儿童,导致儿童受伤、死亡,并形成严重心理创伤的情形,并不少见。出于对未成年人利益考量,对于任何虐童迹象,都需予以关注并深入调查。面对屡屡发生的虐童事件,仅仅是事后介入调查是远远不够的。
 
  实质上,对于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资格,这些对于未成年人权益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在这些方面,国外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其实都有着事无巨细的规定,一旦发现监护人身份不适,或是有可能对孩子的权益造成不利,都会被剥夺监护权,这种未雨绸缪的提前干预与保护,甚至往往看似有些过度。相形之下,国内在这方面做的,显然还远远不够。虐童事件是一个社会问题,尤其对于大量存在的不触犯刑法的家庭领域中的儿童虐待行为,并未制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我国目前尚没有一个国家层面的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构,现有承担部分职责的民政部门、全国妇联等只是协调机构,没有执法、行政功能。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也需要有“多管闲事”的机制,需要建立举报和监管机制。因为未成年人还不具备保护自身权利的能力,甚至连求助和维权这些意识都不可能具备,非要等到未成年人自己去主动维权,周边人员和法律才做出响应,其实已然注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口惠而实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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