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悲剧背后的社会病症
时间:2016-06-21 14:45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6月17日下午,在安阳林州市看守所里,经历了大喜大悲后,29岁的林州市合涧镇村民张大辉(化名)一连说了三个“对不起”,眼眶湿润了。一个多月前,张大辉妻子杨晓青剖腹产一婴儿。在婴儿出生后的短短15天里,先后遭遇了脸部被捂、深夜被弃等三次谋杀,而做出此举的,正是婴儿的父亲张大辉。幸亏妻子及亲属及时报警,才挽救了婴儿的生命。常言道,虎毒不食子,是什么让他不顾骨肉亲情下此狠手?为何一而再、再而三要取孩子性命?这一切源于产下的婴儿被查出是“双性人”。(《郑州晚报》6月20日)
这一案件的发生让人感到悲哀。但仅仅是谴责父亲的残忍与无知是不够的,也是无法真正地透过这一案件看到整个社会的病症,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新生儿因为因为身体残疾或是先天性疾病被遗弃,并非个例。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主要以下三方面。
一是关于生育、遗传等方面的知识普及不够。有些夫妇没有及时进行婚检、孕检是导致畸形儿出生的一大重要原因,这一现象在农村尤为普遍。也是因为无知,使得父母双方对生出残疾或是先天性疾病的孩子没有心理承受能力,感到恐惧,甚至精神崩溃的案例也是有的。恐惧的一方面对自身的谴责,另一方面是来自社会的压力。轮回报应的迷信说法,社会对残疾人的有色眼镜,对于孩子未来的担忧等等,巨大的心理压力使人疯狂。
二是传统观念的束缚,缺乏法律意识。中国自古重视孝道,而过于僵化和扩大化的孝文化,也催生出了中国特色的家庭暴力,“棍棒之下出孝子”,父母对孩子缺乏尊重,总是自我地为孩子做决定。案件中的父亲也是如此,当然这是极端的案例,但可以看出这是固有观念的影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笔者能理解作为父亲对孩子未来的担忧,但是并不能以此为原因替他做出生命的抉择。
三是社会保障的缺失。但凡有一丝希望父亲也不会选择放弃,但是无望的未来让他绝望,巨额的医疗费用是最主要的原因。我们常常看到国外的案例,父母可以十几年如一日的照料身患疾病或是残疾的孩子,并养育他们,并不是他们爱的比我们深沉,而是我们有太多的无奈。
对于这类案件单单是站在道德的高地批判那位父亲是无意义的,作为父亲,他才是最痛苦的人,这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的过错,而是一个社会的病症,如果没有对孩子未来的忧虑,没有社会无形的压力,大家用平等、尊重的目光看待,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与呵护,相信这样的悲剧也就不会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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