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媛莉)“蜀道不难,回家爬楼难。楼里的电梯比我的身板还差,三天两头出毛病。”住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修建的楼房,成都市民姜爷爷有吐不完的苦水。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住建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将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提出用两年时间,也就是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
根据省质监局和安监局统计,目前全省住宅电梯超过11.6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加。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早期安装使用的电梯存在标准偏低,机房防尘、防雨、防水、防火、温控等不能满足安全运行技术要求的问题,更因为电梯没有使用期限等报废标准,老旧电梯运行时间长、老化磨损较为严重,特别是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较多,事故风险较大。
为此,我省成立由省质监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参加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住宅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
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的目标鼓舞人心,姜爷爷充满期待。然而,费用哪个出呢?对此《实施意见》有回答:其一,建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经费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其二,“三无”老旧电梯,即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电梯,和因为部分特困户、低保户及低收入群体等原因造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经费则由市(州)政府统筹解决。
根据要求,完成《实施意见》下达的“2年任务”,分摸清底数、安全评估、更新改造和建机制“四步走”。
第一步的摸底,将对全省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摸排登记,并要求各市州政府今年6月20日前将摸底的情况报送省质监局。这当中,省质监局将制定《四川省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作为重要安全评估标准。
进入第二阶段的安全评估时,《实施意见》要求安全评估机构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并要求今年12月底前完成评估,出具报告,提出更新改造方案或措施建议。
到更新改造这一关键环节时,将招标施工单位进行。值得一提的是,老旧电梯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或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根据“安全评估报告”提出的更新改造方案或措施建议,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更新改造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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